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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工商變更登記后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環評手續?根據《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和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建設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;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,建設項目的性質、規模、地點或者采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,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。關于工商企業變更登記后的環境管理問題,如果原有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重新設立新企業的,可以認定為建設項目,應當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企業如果只是法人代表、企業名稱或者股東發生變化,項目的性質、規模、地點或者采用的生產工藝未發生重大變動的,無須報批或者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。 |